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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安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2024- 03- 15 11: 32浏览次数: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安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现对《划分方案》内容作如下解答。

问:《划分方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

问:《划分方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划分方案》适用于广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包含广安区、前锋区和广安经开区的 个街道、个镇、11 个乡,面积约 611.5平方公里。《划分方案》适用时限为:20242028 年。

问:《划分方案》涉及的声环境功能区有那些?

答:《划分方案》涉及1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划分方案》无0类区。

问:《划分方案》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答:《划分方案》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明确了方案的划分依据。第二部分为适用范围,明确了划分的范围和方案的适用时限,对昼夜时间段做了解释说明。第三部分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明确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及划分面积大小。对声环境管理要求放松的区域做了补充说明,对乡村声环境功能区执行要求作了说明。第四部分为划分方案实施要求,《划分方案》的执行标准、修订要求、解释权等做了说明。第五部分为附件,主要包含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块的具体名单、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以及广安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详细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