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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5- 11 10: 29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广安市实际,制定《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总体要求

《方案》明确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健全体系、提升能力、摸排风险、重点防控、分类治理”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强化制度、科技、财政保障,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2025年,完成全市高关注、高产(用)量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重点任务

围绕“环境筛查、风险评估、过程管控、使用禁限、源头减量、末端治理”六个方面,制定了十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完善全市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实行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以化工、橡塑、制药、农药、印染、畜牧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

二是开展首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实施抗生素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科学评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状况,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

三是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新污染物管控方案。

四是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

五是开展清洁生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规范兽药使用

六是按照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规范新污染物处理处置活动。开展试点,探索制定激励政策,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企业先行先试。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任务落实《方案》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二是要强化能力建设,配备新污染物治理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三是要强化监督执法,切实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四是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经费保障。五是要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提升新污染物社会共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