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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和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12- 07 11: 35浏览次数:

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安市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和提质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广安府办规〔20235号)(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102日,四川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332号)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和提质增效,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参照省级支持政策,结合广安实际,起草了《措施(初稿)》。初稿形成后,按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开展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并书面征求了市政府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3家企业,以及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措施(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措施》财税支持扩大投资、激活商贸、扩大生产、文旅融合等方面提出了19条政策措施,用真金白银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第1条足额落实市县投入是明确省级政策措施市县分担比例;第2条税收优惠是落实上级政策;第3—5条投资激励是鼓励各地多作贡献,在获得省级激励基础上给予各地激励;第6—10条涉及支持商贸发展,其中二手车奖补是在省级政策基础上适当提标;第11条降低企业成本是市级延续性政策;第12—15条涉及支持工业发展,均为新增政策;第16—19条涉及支持文旅事业发展,其中引客来广是在省级政策基础上适当提标。

三、主要特点

《措施》是广安市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重要举措,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延续性。此次出台的政策不是单独的存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川办发〔202332号文件相配套的,是省级激励政策的具体细化落地。同时,也是今年以来我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延续升级。

二是具有针对性。此次出台的政策是在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短板弱项的基础上,精准发力扩大有效投资、恢复提振消费、稳定发展外贸等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聚焦促进企业发展以及重点群体、民众期盼的现实需求,研究提出的针对性措施。

三是具有时效性。此次出台的政策,除针对重点群体、个人所得税、购置新能源汽车、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实行税收优惠明确了执行期限外,其他政策执行有效期均为截至20243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