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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有偿划拨广安经开区XQ—C—01—03号和南北A干道南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3- 12- 07 11: 32浏览次数: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有偿划拨广安经开区XQ—C—01—03号和南北A干道南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广自然资规〔2023〕20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广安经开区XQ—C—01—03号和南北A干道南段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划拨给广安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于道路和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划拨面积共计215106平方米(322.659亩),划拨价款共计14519.655万元(单价45万元/亩)。其中,XQ—C—01—03号地块面积175366平方米(263.049亩),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划拨价款11837.205万元,用于建设新桥园区电力走廊二期绿化工程。南北A干道南段地块面积39740平方米(59.6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划拨价款2682.45万元,用于建设南北A干道南段工程。

二、以上2宗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及空间管制,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及土地用途,不得随意扩大用地范围,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用地。若出现城市规划调整等导致地块无法使用的情况,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按划拨价格予以收回。

三、以上2宗土地需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具体设计参数、审批程序由受让人与属地海绵城市主管部门对接。

四、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通知用地单位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