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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三举措”促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 2022- 12- 01 10: 23浏览次数: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核查并指导完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章程,全面审查民办学校的办学思想、制度机制等,确保民办教育正确办学方向。

二是压减学校规模。2022年,华蓥市2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缩减为1所,小学一年级招生74人、初中七年级招生315人,较上学年减少180人;另政府财政拨款168.636万元购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634个,保障其公益属性。目前,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4.6%。

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学校教学、招生、收费、师资、财务、安全等环节全流程监管,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摸底和现状调查,先后召开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会3次,出动暗访人数35人次、检查督查55人次,发现问题9起,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