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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1- 11- 08 20: 44浏览次数:

一、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2019年机构改革重塑体制机制,强调要加快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体制机制,赋予了应急管理工作新的职责使命和任务要求。我市现行总体预案为2010年印发,时间间隔较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市风险隐患种类和特点不断演变。中途又经历机构改革、市级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等,应急指挥机构、应急资源等发生大幅改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下实际需要,亟须出台新的总体预案。本次修订完善的《总体预案》,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

二、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共十章。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规范全市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章为风险评估。对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方面的风险进行了评估。

第三章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和县(市、区)机构等组织指挥机制。

第四章为运行机制。明确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内容。特别是细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应急结束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与举措。

第五章为准备与支持。明确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方面应当采取的保障措施。

第六章为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修订等方面内容。

第七章为宣传和培训。明确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列举宣传培训的内容及方式。

第八章为责任与奖惩。明确对突发事件处置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为附则。明确预案的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

第十章为附件。列举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及内容、组织指挥和应急响应流程图。

三、其他说明

(一)突发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突发事件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原则。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层面统一指挥应对,市级层面重点做好先期处置工作;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层面负责处置,事发地县级层面负责做好先期处置;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层面负责处置。

事件的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不再一一对应。主要是对涉及面较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市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指挥应对;二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指定市级牵头部门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市级响应分级标准在相关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明确。

(二)应急预案体系和管理。根据国家预案管理精神和应急部、应急厅有关要求,本次市级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市总体应急预案、27个专项应急预案、8个应急保障预案,以及18个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共计54个应急预案,并明确了市级主要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类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及其牵头部门。同时,对预案编制修订的起草、审批、备案、演练、评估和修订等作了明确,应急部门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本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下一级总体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112


信息来源: 广安市应急管理局